采薇失笑,说:“老人家说笑了,我这么大的一个人,怎么会和小孩子一般见识呢?” 说完,将手里的包子递给了狗蛋儿:“瞧,姐姐还特意买了你们最吃的包子,快吃吧!” 狗蛋儿打开油纸包,打了开来,一看到里面的包子,立刻惊喜的出声:“呀!是徐福记老字号的灌汤包!” 说着,从里面拿出香的一个包子来,举到了爷爷的嘴边:“爷爷,您最吃的包子,快吃吧!” 狗蛋儿爷爷接了过来,颤巍巍的说:“哎,哎,蛋儿也吃,没瞧见这么还有多吗,这下子咱爷俩管够吃一顿!” “嗯!” 狗蛋儿重重的点点头,将手中的包子放在嘴边儿,使劲儿的咬了一大口。 “噗嗤——” 一股温热的汤汁儿一下从咬开的地方了出来,呲了狗蛋儿一脸。 “哈哈哈……” 医馆里的人都大笑起来,狗蛋儿愣了一下,随即也跟着格格的笑起来…… 正笑着,忽然听到隔壁铺子一阵嚷,还夹杂着女人的哭声,男人的叫骂声,和大家的议论声…… “怎么了?” 有人好奇的站起来,到外面去看热闹,采薇闲来无事,也跟了出去。 隔壁的点心铺儿外,怒气冲冲的点心铺老板,揪着一个女人的头发,丧生恶气的骂着:“该死的蒙奴杂种,不滚回到你们蒙奴去,倒跑到我们大晋的国土上来偷东西了,看老子不打死你!” 说完,揪着女人的头发向墙上撞去。 那个女人浑身脏兮兮的,十七八岁的年纪,相貌平平,身板儿壮士,正是采薇之前见到的那个女乞丐。 “砰、砰、砰——” 点心铺的老板揪着女乞丐的头发,使劲儿的往墙上撞,他的老婆在一边碎碎糟糟的骂着:“当家的,打,使劲儿打,打死这个下的蒙奴杂种…。” 女乞丐用胳膊紧紧的抱着头,一声不吭的忍耐着,她的身边儿,一个长的和她很像的女孩儿,一边悲切切的哭,一边哀求着点心铺儿的老板和老板娘,求放过。 采薇虽然很厌恶女乞丐偷东西的行为,但更憎恨男人打女人,所以,她越过众人,上前一步,冷冷的说:“放开她!” 点心铺子的老板娘正吵嚷着,见采薇忽然过来一杠子,不的说:“哪来的粉头?敢跑到老娘的家门口多管闲事,老娘自教训贼人,干你事?” 采薇冷笑一声,上前一步,一把钳住点心铺老板的手腕儿,使劲向后一拧。 “咔吧——” 一声清脆的骨头碎裂声后,点心铺的老板杀猪似的叫了起来,捂着自己是伤手呼天喊地,疼的脑袋是汗。 老板娘见丈夫被打,当即扯着脖子嚷了起来:“众位高邻快来看啊,蒙奴的细作在我们大晋的地盘儿上逞凶啦,哎呦,了不得了,快去报官啊,蒙奴细作杀人啦——” 老板娘拍着大腿,声嘶力竭的叫喊着,可看热闹的人一个离开的都没有,大家都兴味盎然的看着这个凭空出现的美人,眼底出了惊之。 采薇近了一步,冷冷的看着撒泼打滚儿的老板娘,凉飕飕的问:“你说谁是蒙奴的细作?” 那老板娘被采薇冷的眼神儿和凉飕飕的语气吓了一跳,往后缩了缩,心里虽然害怕,但嘴上却强撑着说:“你,你要不是蒙奴的细作,为什么要帮这两个蒙奴的女人?咱们大晋国的秦王殿下率领十万大军来讨伐蒙奴,誓要将这些蒙奴杂斩尽杀绝,一个不剩呢,你要是大晋的子民,怎会不知道这事儿?” “刷——” 一道寒光闪过,将老板娘说了一半儿的话给截住了,老板娘的头皮一凉,盘在头顶的发髻整个的掉了下来,出了头顶白花花的头皮,如一个女头陀一般。 “啊呀,可不好了——杀人啦——杀人啦——” 老板娘捂着头顶,蹲在地上声嘶力竭的喊了起来。 “闭嘴!” 采薇上前一步,用刀尖儿指着她,怒道:“这一刀,是惩罚你造谣生事、危言耸听的,若是再被我听到你这长舌妇敢妖言惑众、妄谈国事,本姑娘的刀必定再往下砍三分,到时候,看你还有没有命再散布谣言,信口开河。” 老板娘被采薇凛冽的气势给吓到了,顿时捂住了自己的嘴,使劲的摇着头,示意采薇,她再也不敢了。 采薇收起刀,冷冷的扫了他们夫一眼,回医馆去了。 路过女乞丐的身边儿时,见女乞丐神萧索,肮脏的额间滴下血珠儿来,想来是刚才被点心铺子的老板抓着头发撞墙给撞的。 采薇顿住脚步,睇她了一眼,说:“到医馆里去包扎一下吧,药费算我的!” “多谢小姐,多谢您了!” 一直陪在女乞丐身边儿的女孩儿连连向采薇道谢,扶着女乞丐跟在采薇的身后儿,去了医馆。 狗儿一直跟在采薇的身后儿,看到采薇刚刚的样子,崇拜得一双大眼睛都直了,采薇一进屋,他便忙不迭的说:“姐姐,您的身手真是太厉害了,求您教我几招吧!” 采薇指了指搁在桌上的包子,说:“快吃饭,有力气了才能想着练功服的事儿,不然再厉害的招式也被你这身板儿糟蹋了!” “是,狗蛋儿都听姐姐的!” 狗蛋儿嘿嘿一笑,跑过去吃包子了。 采薇指了指女乞丐,对一个医馆的一个伙计说:“找个大夫给她包扎一下,药费算我的!” “是!” 听到有银子可赚,伙计才不管来者是蒙奴人还是大晋人,是良民还是乞丐,只管去安排了。 “咕咚——” 一声咽唾沫的声音突兀的响起,跟着女乞丐一起进来的女孩儿,看到狗蛋儿和他爷爷嘴里吃的包子,馋得直咽唾沫。 女乞丐握了握拳头,眼睛里出了心疼的神,对那女孩儿说:“丹朱,等姐姐把伤口包扎了,就出去找工作,等姐姐找到工作,就能给你也买包子吃了!” 丹朱咬着嘴低下头,小声说:“咱们是蒙奴人,不会有人用咱们的,姐姐不是找了好多天的工作吗?哪有人肯雇咱们呢?” 女乞丐被妹妹一说,难过的低下头来,半晌才抬起头,目光灼灼的说:“丹朱,别难过,姐姐一会儿接着出去乞讨,没准儿能碰到个好心的,给姐姐几文钱,姐姐就能给你买包子吃了。” “姐姐这些天也没讨到吃的,还经常挨打,不如咱俩还到郊外挖野菜吃吧…。” 丹朱抠着手指头,神黯然的说。 女乞丐没话了,默默的坐在椅子上,不大的眼睛里似乎又了。 “五百文——” 采薇看着那对姐妹,“每人每月给你们五百文,做我的丫鬟,你们可愿意?” 女乞丐一听,当即动得站了起来,大声问:“小姐说的是真的吗?您可不能骗我们啊?” 采薇拿出一块儿大约两三钱重的碎银子,放在了案子上,说:“带你妹妹去吃顿好的,然后找个地方洗个澡,再每人买身干净的衣裳,收拾好了,到‘聚福门’客栈找我。” “是,小姐!” 女乞丐动的跪了下来,发誓似的大声说:“顿珠和丹朱一定好好服侍小姐,把小姐当成祖先一样伺候。”说完,对采薇使劲儿的磕下头去。 “哎,不——” ‘用’字没等说出口,顿珠的头已经重重的磕在了地上,‘砰’的一声,正好撞在了刚包扎好的伤口上,疼得她‘哎呦’一声,龇牙咧嘴,惹得医馆里的人都哈哈大笑起来。 顿珠自己也‘嘿嘿嘿’的笑着,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头皮,起身领着丹朱走了。 “姐姐,你这个新丫鬟好像有点儿缺心眼儿!”狗蛋儿人小鬼大的说。 采薇点了点他的小鼻子,说:“做丫鬟的,却不缺心眼儿不重要,重要的是忠不忠心,若是用个长了一肚子的坏心眼儿的,还不如用个忠心的缺心眼儿的!” “那姐姐怎么知道她是忠是呢?” “直觉!”采薇指了指自己的口说。 其实,对于顿珠和丹朱的身份,采薇心里也有疑惑,顿珠和丹朱虽然相貌很普通,但都长的很白,手指也不糙,一见便知不是那种穷人家出来的,可既然不是穷人家出来的,为什么要跑到大晋来讨饭,挨打、挨饿呢,为什么情愿过这样颠沛离的子,也不愿意回到岭北去呢? 但是,尽管有这些疑问,采薇也没有怀疑她们,她也相信,顿珠姐妹一定是有说不出的苦衷,绝不是其他的什么! 采薇一早就让鹦哥给南逸送信,约请他中午来客栈一起吃午饭,算是给他的一个惊喜,算算时间,人应该已经在来到路上了,采薇急着回去做饭,就起身和狗蛋儿爷俩告了别,临分手前,还掏出三四两碎银子给他们,让他们留着度用。 南逸自从离开京城,这段子一直在军中,既要忙着行军赶路,又要四处筹措粮草,吃住都和士兵们在一处,一定没少吃苦。这些苦若要放在别人身上,或许算不得什么,但他自幼养尊处优惯了的,这些苦一定让他很难熬! 所以,采薇决定给他好好的补一补,至少在去岭北前,让他好好的吃一顿。 …… 与此同时 京城的皇家猎场里,守卫京城的御林军军士们,正弯着在山林中全神贯注的搜索着,不敢有一丝纰漏。 皇上有旨,让他们仔细搜索安乐公主或是那只吊睛白巨虎的下落,若那队有遗漏,一经查出,诛九族。 事关自己家族的生死存亡,士兵们岂敢懈怠,都打叠起十二分神来寻找着,连一个草窝、一个石头儿不敢落下,唯恐落下了什么,给家里招来灭顶之灾。 “哎,你们找到线索了吗?” “还没有,你们那组呢?” “也没有!” “哎!” 士兵们叹着气,无奈的继续搜寻着。 两天了,大家搜索了两天了,吃住都在山上,整个人都快被蚊子给吃了,却连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查到,大家都心明镜似的,安乐公主早就不在了,没准儿连骨头渣子都被那巨虎给嚼碎吃了,又让他们到哪去找线索呢? 可惜,没有人能听到他们的心声,大晋国统治者的情绪,都集中在了怎样灭辽丹王子的怒火上,辽丹的王子说搜山就搜山,说悬赏便悬赏,只要能让这位萨克努王子意,就算他提出把猎场平了,想必皇上也能答应! 不过,也不怪这位辽丹王子生气,像安乐公主那么美的未婚说没就没了,换做是哪个男人都会不自在的,虽说皇上已经下旨,将本朝的嫡公主朝公主嫁给了他,可他全然不把这位嫡公主放在心上,依旧是每天都守在山上,和士兵们一起搜索安乐公主的下落。 山巅 萨克努望着上下蚂蚁般忙碌着的士兵,沉着脸,不出一声。一个近侍走近来,陪着小心说:“主人,大晋的太子殿下来了,想要见见您。” “不见!让他滚——” 萨克努的声音冷的像冰山上的寒冰,让人不寒而栗。 侍卫瑟缩了一下,小心翼翼的接着说:“可是,主子,太子说,事关朝公主与您和亲之事,恐怕……有变……” “呵,她休想!” 萨克努扯开嘴角,残忍的笑说:“如非她死了,否则,就只能嫁给我,我会好好——疼、她、的!” 后面的几个字,他说的咬牙切齿,脸上出狰狞的笑意。 “呃,是,属下这就去回了大晋的太子!” 侍卫站起身,弓着身子向后面退去。 “慢着!” 萨克努忽然出声:“让他过来吧,我倒要看看,那个人还有什么鬼主意!”JZFCBj.cOM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