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茜懵了,看着她捧着水晶红了眼眶,好像拽着全世界最珍贵的宝藏一样,慢慢地好像明白了什么。 “南桥。”沈茜握住她的手,“你,你是不是……” 南桥抬头,眼眶仍旧是红的。 “你是不是……”沈茜仍在迟疑。 “是不是什么?”南桥茫然地问。 那句话在舌尖打转,只要心一横,便能说出口。可沈茜看她半天,最后只能徒劳无功地松开手。 “没什么。” 如果真是她想象的那样,如果南桥真的喜上了易嘉言……沈茜眉头深锁地看着南桥,心里糟糟的。 他们是兄妹啊! 几乎就在这一刻,她的心头倏地冒出一个念头——如果,如果靳远来了呢? 如果有靳远在她身边,她还会不会这么心心念念着易嘉言? *** 北市的夜总是与阑珊二字不沾边,夜生活多姿多彩。 沈茜骑着自行车赶到湖边的酒吧一条街,被大门口的保安拦住了:“哎哎哎,这里是步行街,不许把车骑进去!” 沈茜索跳下了车,把车往旁边一扔:“那你给我守十分钟,我出去找个人,马上出来啊!” “哎,哎哎,你搞什么啊,我又不是守车的……”保安还在嚷嚷着什么,却被沈茜全然抛在脑后。 她一头扎进人来人往的酒吧街上,冲破拥挤的人,一直挤到一间很复古很有格调的酒吧门口,抬头看了看。 远冬。 是这里了。 踏着摇滚乐与鼓点的鼎沸之音,她走进了大门。昏暗的灯光里,木质舞台上是正在演奏的乐队。 挥汗如雨的是鼓手,忘我弹奏的贝斯手,歇斯底里像是用生命在唱歌的是主唱兼吉他手,乐队的名字叫wind-chaser,追风者。 台下的男男女女都像是疯了一样,在酒的作用下与台上的人一同吼着,他们不顾一切地呐喊,心眼都是那个忘我歌唱的人。 沈茜站在原地,看着这光怪陆离的一幕,又忽然很想笑。 一曲终了,台上的人睁开眼睛,于人群中看见了沈茜。 他跳了下来,拨开闹嚷嚷的人,一路走到沈茜面前:“怎么想起来看我了?” 低沉而略显沙哑的嗓音。 沈茜递了瓶矿泉水给他,却被他拒绝了,他随手拍拍一旁的女人,指了指她手里的酒杯。那女人红光面地递给他,明明年纪大了,眼睛里还有少女一样的火光在燃烧。 他一饮而尽,面容沉静地看着沈茜:“问你话呢,找我有什么事?” 沈茜看着他,好半天才说:“我找到南桥了。” 也就是一瞬间的事,年轻的男人指间蓦地一松,酒杯顺势而下,落在地上摔得粉碎。 然而台上的鼓手还在拼命打着架子鼓,贝斯手也在拨着令人热血沸腾的旋律,这点声响本不足以引起什么动静。 可是对于靳远而言,整个世界都仿佛被按下消音键。 他定定地站在那里,隔了好几秒,忽然伸手握住沈茜的肩:“你找到她了?她在哪里?” “就在北市。” 靳远年轻的面庞上骤然间闪过很多情绪,惊喜,讶异,不可置信,还有失而复得的喜悦……统统都被沈茜尽收眼底。 她受着肩上那双手似乎在隐隐颤抖,而面前的男子也仿佛从刚才那种离的状态中清醒过来,眼里是很久很久都没有重新燃起过的星光。 “你要去找她吗?”她问。 “为什么不去?”他松开手,把吉他取了下来,咧嘴一笑,随手递给旁边的人,“走!” “现在就去?” “现在就去!” 他忽然间朗地笑起来,步伐轻快地走出了酒吧。 胖子和大在台上不知所措地叫着他:“阿靳,你去哪里啊!” 靳远头也不回地挥了挥手,一路奔进了苍茫夜里。 ☆、第14章 第十四章 九点三十分。 易嘉言拎着行李出了门,助理已将车开至家门外。 南桥站在大门口,眼巴巴地看着他又一次踏上远行。 “回去吧,南桥。”易嘉言把行李放进后备箱里,回过头来看着她,“外面风大。” 南桥没动,总觉得少看了一眼似的,他这一走,不知道下次回来又是什么时候了。 易嘉言看她傻愣愣地站在门边,忍不住笑起来,又走到她身旁,替她拢了拢外套,低头看着她惆怅的样子。 “怎么,舍不得你嘉言哥哥?” 她摇头。 “摇头的意思,是舍得还是舍不得?”他笑意渐浓。 “舍不得。”南桥老老实实地回答。 “傻孩子。”易嘉言笑出了声,想摸摸她的头,但碍于她对这个动作太,所以转而捏捏她的鼻子,“十天半个月而已,会回来的。” 十天半个月,而已? 南桥望着他不说话。 易嘉言看了眼手表:“好了,再不走,一会儿赶不上飞机了。” 他上了车,降下车窗朝南桥笑:“照顾好自己。” 轿车很快远去。 南桥从家门口一直走到了路中央,直到车尾已消失在转角,她还站在原地忘了离开。 深秋的风吹在身上有些冷,她总算拢了拢外衣,快步朝家门走去。 “南桥。”身后忽然有人叫她。 她疑惑地转过头去,发现对面的花园篱笆下站着个人,路灯把他的影子拖得很长很长,晕在地上成了一道模糊不清的影迹。 她犹疑不定地站在那里,警惕地问了一声:“谁?” 那人从篱笆下慢慢地走了出来,整个人像是从水墨画里捞出来一样,逐渐褪去了一身素净,因灯光的缘故被染成了彩。 那眉,那眼,都是十分悉的。 他从路的对面走来,穿着单薄的t恤与夹克,哪怕时隔多年他已长得很高很高,哪怕穿着打扮也变得彻彻底底,但只一眼,南桥便认出了他。 她像是被施了咒一样定定地站在原地,不可置信地叫出她的名字:“阿靳?” *** 灯红酒绿的夜。 消失了一个多小时的主唱终于回来了,一言不发地走上了台,在一片尖叫声中背上了电吉他,握住了麦克风。 原本吵闹不堪诸多抱怨的人群一下子又快起来。 “阿靳,阿靳,阿靳……” 尖叫的女人居多,但也不是没有男人。 “去哪儿了啊?”大在他身后低了嗓音骂他,“一声不吭就走了,留下一堆烂摊子,老方急得都快死我们了!” 老方是远冬的老板,此刻正坐在柜台后面狠狠地瞪着靳远。 胖子笑嘻嘻地说:“肯定是看上哪个妹子,追出去泡妞了。” 靳远瞥他一眼,在吉他手随手播了几下,低声说:“唱《逃亡》。” “这么久没唱了,怎么忽然要唱那首?”胖子不解地问,“我都快把节奏忘了。” 靳远没说话,握着吉他,视线落在角落里那人身上,身姿笔直地站在昏黄的灯光里,俨然已经准备好了。 鼓点将寂静的夜也点缀得喧嚣沸腾,贝司与电吉他撞击出炫目的火花。 光怪陆离的酒吧里,台上的人低沉温柔地开了头,却在副歌部分声嘶力竭地唱着: 像是一场漫无目的的逃亡, 一路狂奔,跌跌撞撞; 从未得知明天是什么模样, 不过一只渺小的飞蛾, 在漫长无尽的黑夜里追寻一束火光。 他的视线一直定定地注视着那个角落。 而你是黑夜。 是火光。 是我盛大的逃亡。 明明跻身于无人察觉的角落里,南桥却有种错觉,仿佛全世界的灯光都齐齐聚在了她的身上,无处遁形。 靳远的音乐不是技巧的,不够华丽,也不花哨。 他只是这样安静地看着你,用足以撞击灵魂的力量与情唱给你听。 那样的歌声,很容易让人想起从前的事情。JZfcbJ.cOM |